当编辑的时候,我最怕校对老师。再用心的版子送过去,总能还我一张“大花脸”,这缺字,那别字,连标点也乱入。那时年轻,脸上挂不住,于是打赌:以后错一处罚一碗面。
于是,每周排版日,版房的晚饭总有着落,不仅带旺了楼下的兰州拉面,还引来一家沙县小吃。就这样输了几个月,既糟蹋工资,又扰乱餐饮市场,我觉得很不好。最年长的校对老师见我可怜,敲了我一顿白切鸡,赠我五个字:开口念两遍。
这简直是人生瑰宝,省了面钱事小,关键是助我开启了创作新态度——改稿如磨玉,眼睛不可全信,让嘴巴和耳朵站一站岗,像铁路巡道工边走边敲,隐伤就藏不住了,比照 X 光还管用。
这算不上什么新发现,是我开悟太迟。朗读修改法可以说是“上古良方”。古人写诗亦称吟诗,杜甫就有“新诗改罢自长吟”的经验之谈,即在反复吟诵中锤字炼句;鲁迅也差不多,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说: “我做完之后,总要看两遍,自己觉得拗口的,就增删几个字,一定要它读得顺口。”
果真,校对老师暗传五字箴言后,我就极少输面了,也解锁了创作新技能。这很有趣,就像百年前默片进化到有声电影,人们突然发现:耳朵在银幕前也有了用武之地。
被遗忘的写作感官
写作是思维的狂欢,却往往只邀请了大脑、手指和眼睛。它们当然很重要,但更多在冲锋陷阵上,打扫战场却不在行。
去年联合国中文日,央视新闻发了条微博,让眼睛和耳朵打了一架:
研表究明,汉字序顺并不定一影阅响读。
扫一眼未必看出毛病,但只要开口一念,就会发现字词颠三倒四。网友掉坑无数,如遇神秘事件。
为什么在文字堆里眼见未必为实?原因是大脑和眼睛太聪明了,见多识广,眼睛扫视关键字,锁定核心信息,大脑则凭经验脑补,填充逻辑断层。就像人体的修复功能,只要不是伤筋动骨,小擦小伤都能无痕自愈。
嘴巴和耳朵却是笨兄弟,只会逐字读,逐字听,稍有疙瘩,就嘴瓢耳硌,非常不舒服。这种信息获取方式虽低效,却能像拨珠子那样细捋词句,属地毯式修改。
这么看来,开头我和校对老师的对赌,是用扫读跳读来挑战逐字检验,不输才怪。人家多调动了两个写作感官:嘴巴和耳朵。我码字时却用它们来听歌哼曲儿,真是暴殄天物。
当然,这也有副作用。我的书房窗户朝天井开,有千里传音之奇效。楼上楼下开业主会,抓把瓜子坐窗边就行。有时候我读初稿,兴致高昂又忘记关窗。第二天邻居看我的眼神就有些闪烁,话里话外劝我注意精神健康。
没办法,我只好在写作感官清单中再添一员——厚脸皮。
语言的疙瘩,就是思想上的疙瘩
“靠嘴写作”的作家不少,王朔就是其一。去年他出了新书,受访时有个细节,说有段时间嗓子不舒服,便没写。乍一看挺蒙:如今写东西还得比吆喝了?
后来看了他的自序,才知道嗓子的用途。他是“拿口语写作的作者,检查文字也须拿口语来回溜,没磕啵儿,才觉得通顺”。
言下之意,朗读修改不只是勘误这么简单,本身就是创作方式。作家老舍将朗读文章比作拉胡琴定弦,声音不对马上调整,免得一音毁全曲。
嘴里念,耳朵听,我们会立刻听出文字的毛病来:有的句子太长了,应当改短;有的句子念着绕嘴,必是音节或字眼安排得不对劲,要设法调换修正;有的句子意思好,可是念起来不嘹亮,不干脆,听着不起劲,这必是句子的结构还欠妥当,或某几个字不大现成,应当再加工。一个好句子念起来嘴舒服,耳朵舒服,心里也舒服。
——老舍
叶圣陶说得更直接——“语言的任何疙瘩,也就是思想上的疙瘩。”我认为很对,句子写得弯弯绕,归根结底是没有想清楚重点,虽极力表达而不得要领,读之如堕云雾,这就不是改几个错别字那么简单了。
行文优化三步走
用好"朗读修改法"有很多角度和层次。从对象来说,可以自己读给自己听,自己读给别人听,或者别人读给自己听;从功能来看,能思考立意,检视材料,还能梳理逻辑……
不过,从效果上看,朗读还是最利于优化行文。汪曾祺曾说:"写小说就是写语言。"让朗读聚焦于语言自然更直接显著。由浅及深,我们可以通过“读”透三个层次来锤炼字句。
第一层:文病
先解决笔误语病。揪错字就不说了,更值得警惕的是行文暗病,例如句子成分缺失,主语偷换,搭配不当等。如以下例子:
(例 1)可见他的思想到了何等超前的程度。
(例 2)抱着必胜的信念,我们的老爷车驶上了赛道。
又属于“眼睛不觉,嘴巴不服”系列,速读极易遗漏。第一句谓语出了问题,“思想超前”就好,无须画蛇添足;第二句主语遭偷换,是我们而非赛车抱有信念。再看看改后的句子:
(改 1)可见他的思想超前到何种程度。
(改 2)抱着必胜的信念,我们开着老爷车上了赛道。
第二层:文笔
解决了基础文病,就到了第二层,要做更高级的文笔修改。和第一层不同,不是改错字病句,而是提升行文的质感。
叶圣陶曾言:“(文章要)一路念下去,疏忽的地方自然会发现。下一句跟上一句不接气啊,后一段跟前一段连得不紧密啊,词跟词的配合照应不对头啊,句子的成分多点儿或者少点儿啊,诸如此类的毛病都可以发现。同时也很容易发现该怎样说才接气,才紧密,才对头,才不多不少,而这些发现正就是修改的办法。”
接气,紧密,对头,不多不少,说的就是文字的衔接和质地,使其精准、简约、流畅、不拖沓。来一反例:
(例 3)真心付出却一再受伤的他,作出放下一切到远方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的决定。
语法、用词错了吗?没有,但不好。超长的主语和宾语,“决定”还被“作出”挤占,弱化为名词。句子读起来头尾皆重,不脆口,不悦耳,不顺眼,拖泥带水,失去了汉语的灵动和意韵。拆长句试试:
(改 3)他真心付出却一再受伤,决定放下一切,到远方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再念并前后对比,断句顺眼了,舌头舒服了,连呼吸也畅顺了。
第三层:文气
古人讲究“文气”,千百年来见解纷呈,例如韩愈“气盛言宜”的创作主张。“气盛”指作者的学识道德修养。通俗点说就是人的境界到了,说啥都好听。
这里面有玄乎的部分,也有实用的地方,率先提出作者的精神世界和人格力量对语言的影响。反过来,思想浅薄,雕琢形式,则必定是“花架子文章”。
鲁迅有两句名诗“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初稿你一定想不到——眼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边觅小诗。作家几番苦吟,改“眼”为“忍”,改“边”为“丛”,对友人遇害,长夜笼罩的悲愤赫然喷涌,读之愈加怆然。
与前两层相比,这既不是改语病,也不是修文笔,而是提亮文字的“精气神”,这是文章修改最精微之处。并非每一次修改都能抵达完美,但朗读的加入,可以最大程度拓宽上限,让一字一句悦眼、悦耳又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