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车牌,香港车辆注册号牌,俗称“车牌”或“车牌号码”,牌照初期是由警务处负责发行,现时由运输署负责。在香港行走的车辆需要在车头及车尾各展示一张车牌。牌面由反光物料制成,字体为黑色,长阔介乎8至11厘米之间。
   车头使用白底黑字,而车尾则使用黄底黑字。规格是参照当年英国的BS AU145a标准而制成,所以每个车牌上规印有BS AU145a的细字。车牌数字方面不以“0”为头。一些车牌没有英文字母,另一些则没有数字。为免与数字ŕ"及Ŕ"混淆,字母不会使用"I"、"O"及"Q"。
  现在的车牌标准在1983年5月31日起使用,之前是使用红底白字(巴士、小巴)、白底黑字(私家车辆)及黑底白字(的士、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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