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在古汉语中确实是听觉动词,但却不是从“听到、听见”的意思变成了“嗅到”,而是从“上达、传到、感知”的意思转化出了“嗅”。
也就是说,不是从 hear 变成了 smell,而是从 cognize、spread 变成了 smell。
事实上,“闻”字这一词义的变化相当复杂,绝不是简单一句“五感相通”、“互相移觉”就能够轻易概括。
一、“闻”字“通感说”的提出
汉字“闻”的词义,为什么从听觉转变成了嗅觉,关于这一点学界已经讨论了很久,目前张永言先生在 1962 年提出的“移觉(通感)说”拥护者较多。
张先生在《再谈“闻”词义问题》一文中,给出了“闻”字词义变化的三种假设。
其中的第二条,他引法国语言学家 J.Vendryes 在《语言论》中的观点,认为“感官活动的名称是容易移动的”,“触觉、听觉、嗅觉、味觉的词可以彼此替代着用”,希腊语、爱尔兰语中都有这样的案例,汉字“闻”也属于这一情况。
张先生提出的另外两种假设性解释是:
第一,“闻”字一开始就包含有听觉和嗅觉两种含义,后来才专注于听觉,但最后,又从听觉转成了嗅觉。
第三、表听觉的“闻”和表嗅觉的“闻”可能有不同的来源,后来两个字合二为一了。
文章中,张先生表示这三种看法都是“似乎可能”,不一定对。
从后来的情况看,他提出的“通感说”最受关注,而第三种假设因为找不到理论支持,已经被无视了。
不过,“通感说”要在“闻”字的案例上成立,还需要论证三个问题:
1、既然五感可以“移觉”,那为什么听觉与嗅觉实现了转换,而视觉用词“看、视、见、望”或触觉用词“摸、拍”等不行?
2、既然听觉和嗅觉可以相通,那表达 smell 的“嗅”为什么没能反向转化出听觉的含义?
3、为什么偏偏是“闻”,而不是“听、聆”等听觉动词发展出了嗅觉的意思?
二、“听与闻”词义的辨析
此问题下,答主 @Arjuna 给出了一种对“闻”字本义和词义转换的看法——
“听”表示听的动作“去听”,“闻”表示听的结果“听到”。
而汉语嗅觉动词中没有表“结果”的字,于是借用了表结果的听觉动词“闻”。
这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第三个问题,但表述上不够准确。
因为“听”(繁体作“聽”。这本来是两个不同的字,简化时合并为“听”)的本意,就是“以耳朵接受声音”,表示“听到”。
如《尚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正因为有“听到声音”的意思,所以引伸出“接受”之意,如词组“听取、听信”。
如果听者地位较低,则发展出“听从、听话(服从之意)”;如果听者地位较高,则发展出“听凭、听任”。
对“听和闻”的区别,清代的王筠认为“听入于耳,闻入于心”。
他在《说文句读》中说——
听而不闻,是知听者耳之官也,闻者心之官也。
因此“耳而不听”这句出自《大学》的成语,不能理解为“去听了,但没听到”,而是“听见了,却没往心里去,就和没听到一样”,正所谓“心不在焉”。
故而,“闻”与“听”同样是“听到”,但“闻”多了一层“感受、感知”的意味。
此处更准确地表达应该是:“听”强调的是“接受到声音”这一动作,“闻”侧重于对声音内容的“感受、了解”这一心理状态,更倾向于“知道内容”。
而“嗅”字缺乏对气体进行“感知”的意思,“闻”的转义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作用。
不过这只是一部分原因,真正让“闻”引伸出嗅觉义的是其它因素。
三、关于“闻”字的本义
前文已给出张永言先生对“闻”字本义的一种看法(张说的第一条),此处再举一些其它学者的观点——
1、董作宾
“闻”的甲骨文字形像“人跽坐而以手附耳”,属于会意字,是“报告、奏事”的专用字。
2、傅东华
“闻”的初义同时包含有“听觉和嗅觉”两方面,它的古文为“䎽”,从原始音出发,应该包含“熏和喧”两个成分。
傅东华和张永言的区别之处在于,张先生认为“闻”字先有两种意思,后来转为听觉,再后来又转为嗅觉,而傅先生认为“闻”始终都有听、嗅两种含义,不存在“先、后、再后”这几个阶段的变化。
3、殷孟伦
不认同傅、张关于“闻”字初义同时兼有听觉、嗅觉的说法,而认为“闻”字先表听觉之义,在运用过程中派生出“知道、传到、达到”的意义,至于“嗅觉”的含义是更晚才有的。
4、张舜徽
“闻”的本义应为“知”,兼有“知声音和知气味”两义。
5、罗书肆
“闻”是指“听而知(或得)其声也”,有感知之义。
6、洪成玉
“知”还不是“闻”的初义,“闻”最初的词义兼有“上达和闻知”两种含义(从董作宾说)。
然后从“下情上达”引伸为一般意义上的“达”,声音、气味、名声等由此到彼地传达,也可以用“闻”表示。
7、徐时仪、许威汉
甲骨文“闻”的字形仿佛人努力克服听不清楚的因素而噤声聆听,旨在表达“听清楚”的含义(从于省吾说,见下图)。
古字从“昏”,有在昏暗模糊中努力分辨声音之义,显示两个距离较远的人在借助声音沟通达意。
四、对“闻”听觉和嗅觉义的理解
上面这些学者观点中,对于“闻”字词义转变的认识大致可分成两组:
A、同时产生说
认为“闻”的听觉和嗅觉义是一起出现的,不是前后演变关系。
以洪成玉为代表,傅东华、张舜徽都持此说,张永言其实也认为是同时出现,只不过他觉得后来先转成了听觉。
按洪先生的观点,“闻”字最初的意思是向君主或上级“报告、启奏”,使他们闻知,因此具有“上达(传布)”和“感知(知道讯息)”两个含义。
而“声音、气味”都有散播的特点,也可以被“感知”,所以“闻”字发展出了“知声音、知气味”两个词义。
在《释“闻”》一文中,他特别强调了这两个意思是横向关系,也就是同时出现——
古汉语中的“闻”确实兼包“声、臭二者”,只不过是用于感知声音的居多,用于感知气味的较少。
多少是量的问题,不能因为量少而怀疑甚至否定“闻”的表嗅觉义自古有之。
B、前后引伸说
这一观点基本上认为“闻”的听觉义先出现,然后才发展出了嗅觉义。
以徐时仪、许威汉为代表,殷孟伦、张永言也持类似看法。
徐、许两先生在《“闻”的词义衍变递嬗考论》一文,中对“闻”听觉义和嗅觉义的先后推测是——
先从“闻”的“上报奏达”义产生出“听见”义,再由“听见”义引申出“闻知”义,又由“闻知”义引申出“嗅到”义,从而形成了“闻知”义下“知声音和知气味”这两个并列的下位概念。
五、小结“闻”字的词义及引申
如果进一步考察,会发现学者们的看法其实有共同之处:
1、“闻”在作为听觉动词之前,还有更原始的含义,就是向君王、上天“奏报”,“使……闻知”。
2、“闻”不光有“听到”的意思,还有“通达、传达、散布、感知”之义,是从“报告、启奏”发展出来的。
比如《诗经·鹤鸣》的第一句“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这里的“闻”,就是指鸣叫声“传遍”了四野。
因此,“闻”可以构成词组“闻名、闻达、默默无闻”,而同样作为听觉动词的“听”,仅表示“接受到声音”的动作,发展不出这些意思。
3、“闻”有“感知”的含义,事实上,当它开始用于嗅觉时,也强调了对气味的“感知、感受”。
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在充满香气的屋子里呆久了,鼻子肯定还是能够嗅到香气的,但却“感知、感受”不到了。
4、不论“闻”的“听觉和嗅觉”两个意思孰先孰后,它的“嗅到”义都不是直接从“听到”派生出来。
持“同时出现说”的几位先生不必说,哪怕认为词义有前后的学者,也认为“闻”在从“听觉”到“嗅觉”的引伸过程中,需要经过“闻知、传到”这一步。
也就是说,“闻”不是借助“移觉通感”,一下子从“听到”演变成了“嗅到”。
“嗅”的意思,是由“感知、通达”这些词义引伸出来。
徐、许两先生就特别指出,“闻”之所以能够形成“通感生义”的语言现象,是建立在“闻”字具有“努力通达”这一抽象的词义基础上。
这是深层的根本内因,而听觉与嗅觉的心理感觉相通是外因,故而“嗅”不能反向引申成听到。
综上,“闻”从 hear 变成了 smell,其实是通过词义中 cognize、spread 这些意思来实现的。
六、余论
最后再例举汉语中其它一些感官用字互相转义的情况。
1、手部的肢体动词“提、扯、拌”,后来可用于口部的动作,如“别提了、胡扯、拌嘴”。
2、名词也可以发生移觉。在此问题下,答主 @予一人 举了“味”字,从表舌头感觉的“滋味”,引申到鼻子闻到的气体之味,是从味觉到嗅觉的通感案例。
3、再比如,“涕”原来指眼泪,后来转义为鼻涕,从视觉器官转到了嗅觉器官。
4、特别要说一下,听觉动词“听”在一些方言中可以也作为“嗅”来使用,初步统计是这一现象涉及全国 35 个县。
不过,古代文人给书斋取名叫“听香斋”,给亭子取名叫“听香亭”的用法,还是属于文学性修辞,而不是词义上的转变。
2023.6.19
本人其它关于语言学的回答:
古人谈话交流用文言文吗?有什么听起来很神奇的语言学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