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有出资比例大于50%时,该企业应当认定为国有企业当非国有出资比例大于50%时,该企业应当认定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指的是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有企业的认定标准
了解公司的投资主体是谁,查看各方持有的股份:国有股份占50%以上,即为国资控股只要国有占股,即便小于10%,都是国资参股,但不控股(小于50%)。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为各级国资委,各级人民政府,或国有企业,可以到各级国资的网站查询相关企业信息。从企业资本构成的角度看,“国有公司、企业”应包括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全部归国家所有、属《企业法》调整的各类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指《公司法》颁布前注册登记的非规范公司)以及《公司法》颁布后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多个国有单位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从企业控制力的角度看,“国有公司、企业”还应涵盖国有控股企业,其中,对国有股权超过50%的绝对控股企业,因国有股权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应属“国有公司、企业”范畴对国有股权处于相对控股的企业,因股权结构、控制力的组合情况相对复杂,如需纳入“国有公司、企业”范畴,须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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