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红楼梦》的作者只可能是清代乾隆初年的旗籍世家子。
《红楼梦》的“朝代年纪”精确可考:清乾隆初年
文 / 荞麦花开
今之红学研究,已成果扎实,曹雪芹这部书虽昌言“无朝代年纪可考”,实则书中典制礼俗、言行规矩,验于清代中前期八旗世家高门大族,莫不若合符节。
清末震钧《天咫偶闻》卷十记“八旗旧家,礼法最重”:
八旗旧家,礼法最重。余少时见长上之所以待子弟,与子弟之所以事长上,无不各尽其诚。朝夕问安诸长上之室,皆侍立。命之坐,不敢坐。所命耸听,不敢怠。不命之退,不敢退。路遇长上,拱立于旁,俟过而后行。宾至,执役者,皆子弟也。其敬师也亦然。子弟未冠以前,不令出门。不得已而出,命老仆随之,故子弟为非者甚鲜。
清末魏元旷《蕉盫随笔》记“旗人家庭之礼最严”:
旗人家庭之礼最严,老幼皆无敢少失,其周旋应对,莫不从容中节,盖自幼习之。入关以来二百余年,未尝改易。
奉宽《兰墅文存与石头记》:
故老相传,撰《红楼梦》人为旗籍世家子。书中一切排场,非身历其境不能道只字。
《红楼梦》第十四回回末脂批(庚辰):
此回将大家丧事详细剔尽,如见其气概,如闻其声音,丝毫不错,作者不负大家后裔。
张冥飞《古今小说评林》:
《红楼梦》书中所写规矩礼节,皆八旗世族中家法。
吴宓 1954 年 4 月 3 日日记(《吴宓日记续编》第 2 册):
今日得读影印《越缦堂日记补》。……据作者之管见,贾宝玉必系八旗贵介……
启功《读红楼梦札记》:
(《红楼梦》)书中写出了许多生活制度……特别是清代旗籍里上层人物的家庭生活,更写得逼真活现。
《金启孮谈北京的满族》一书“府邸世家的满族”一章:
《红楼梦》这部书对研究满、蒙府邸和八旗世家是极其有用的实例材料。
周汝昌《满学与红学》:
不懂满学,即看不懂《红楼梦》——此看不懂者,至少是指不能全部看懂。
陈寅恪先生《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汉人与胡人之分别,在北朝时代文化较血统尤为重要。凡汉化之人即目为汉人,胡化之人即目为胡人,其血统如何,在所不论。”又寅恪先生《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总而言之,全部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胡人汉人,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而种族关系较轻,所谓有教无类者是也。”又寅恪先生《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寅恪尝于拙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及《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详论北朝汉人与胡人之分别在文化,而不在种族。兹论南朝民族问题,犹斯旨也。”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吾国中古史种族之分,多系于其人所受之文化,而不在其所承之血统。”赖惠敏研究员有《但问旗民》一书,“但问旗民”,意为“不分满汉,但问旗民”,意为清代统治者通过法律手段,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区分旗人与民人。定宜庄《最后的记忆——十六位旗人妇女的口述历史》一书《前言》:“将我访问的这些妇女统称为‘满族妇女’,只是为了行文上的方便,事实上将她们统称为‘旗人后裔’,也许更为准确。由清朝的创建者努尔哈赤建立,并与有清一代相终始的八旗制度,特点之一是‘以旗统人’,亦即将所有归附的或俘获的各民族、各部落人口,一并纳入八旗的组织之中,从此旗人成为满人的同义词,其间囊括的,不仅有建州、海西等明代女真后裔,还有大量汉人、蒙古人、朝鲜人及东北、北方各少数民族的人口。人口构成复杂,且多是通过强力被征服集聚在一起,就构成了满族这个于 17 世纪初新成立的人们共同体的显著特征。八旗中有满洲、蒙古与汉军之分,但在有清一代,他们都以‘旗人’的身份将自己与广大汉族‘民人’相区别,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满族的民族意识。”白燕《满汉文化交融视野下的〈红楼梦〉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08 年):“清代之八旗,是一个以满洲为主体,融入汉、蒙古、高丽、达斡尔、俄罗斯等民族的多民族共同体。八旗内部分设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长期的共同生活,八旗内部民族意识渐趋淡化,八旗整体意识逐渐增强。以至清末北京有‘不分满汉,但问民旗’的说法,老舍先生还径直将旗籍人称为‘旗族’。但是,旗、民间的界限是判若分明的。旗民分治,旗民不通婚、旗民不交产、旗民不同刑,使当时旗人成为居于‘民’之上的特殊群体。曹雪芹家为正白旗满洲包衣人,属于八旗内满洲旗分之汉姓人,在当时被称为‘旗人’,这是曹家在清代社会的身份标识。”是故从中古到近世,胡汉之分,在文化而不在种族。余英时《曹雪芹的反传统思想》(载《红楼梦的两个世界》):
近代红学研究的主要成就是使我们基本上弄清楚了曹雪芹的家世。我们现在确知曹家虽原为汉族,但早已投靠满洲人;入关以后并隶属内务府正白旗。换句话说,曹家在文化上已是满人而不是汉人了。满族征服中国本土以后,汉化日益加深,逐渐发展出一种满汉混合型的文化。这个混合型文化的最显著的特色之一便是用已经过时的汉族礼法来缘饰流行于满族间的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其结果则是使满人的上层社会(包括宗室和八旗贵族)走向高度的礼教化。所以一般地说,八旗世家之遵守礼法实远在同时代的汉族高门之上。
定宜庄《满族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制度研究》一书第三章:
满族入关之后,从社会生活到思想观念都迅速向汉族社会看齐,乃是不争的事实,这种看齐的主要标志,是对儒学的接受之彻底。对儒家伦理道德的全盘吸收,使这个民族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可以说,满族统治者用汉族的儒家学说改造了或说重塑了整个民族,他们对儒学的尊崇和实践,是汉族社会也望尘莫及的。
《红楼梦》书中展现的八旗世家之“汉族社会也望尘莫及的”、“远在同时代的汉族高门之上”的“高度礼教化”,真是到了令今之读者读之悚然的程度。余英时先生《曹雪芹的反传统思想》一文,从“丧葬”和“祭祀”两方面,引清人笔记《听雨丛谈》,与《红楼梦》互比对勘,以证明“《红楼梦》中所写的丧礼与祭礼都是流行于八旗社会的制度”,并见曹雪芹“写实手段之高妙”。余先生肯定地说:
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纵使《红楼梦》作者的姓名不幸而永远失传,但凭其中所写的丧祭二礼,我们也可以考出此书必出于清代八旗世家子弟之手。
曹雪芹隐约其辞,未明言八旗底色;而蛛丝马迹,仍偶一可探。
1.张爱玲《红楼梦魇》:
凤姐在灵前坐在一张大圈椅上哭秦氏,贾敬死后,儿孙回家奔丧,一路跪着爬进来——想是喇嘛教影响。清室信奉喇嘛教,西藏进香人在寺院中绕殿爬行叩首。
2.第十一回:
凤姐儿听了,款步提衣上了楼。
按俞平伯所藏嘉庆甲子(1804)百二十回刻本此句下批语:“上楼提衣是旗装。”
3.第十八回:
少时袭人倒了茶来,见身边佩物一件无存,因笑道:“带的东西又是那起没脸的东西们解了去了。”林黛玉听说,走来瞧瞧,果然一件无存,因向宝玉道:“我给你的那个荷包也给他们了?你明儿再想我的东西,可不能够了!”
按满洲上层风习时尚,男子佩带荷包。《清稗类钞》之“服饰类”:
某尚书丰仪绝美,妆亦趋时,每出,一腰带,必缀以槟榔荷包。
按“槟榔荷包”,《红楼梦》第六十四回,贾琏调戏尤二姐:“槟榔荷包也忘记带了来,妹妹有槟榔,赏我一口吃。”
又如《清稗类钞》之“爵秩类”:
掌印,佩司印之钥也。其事为至荣,皆旗人,恒以绣荷包佩腰间以自表异。
第五十三回:
人回:“北府水王爷送了字联、荷包来了。”贾珍听说,忙命贾蓉出去款待。
按过年大节,宫廷、王府赏荷包。《清稗类钞》之“恩遇类”:
赐荷包镫盏诸物岁暮,诸王公大臣皆有赐予,御前王大臣所赐为岁岁平安荷包一,镫盏数对,及福橘、广柑、辽东鹿尾猪鱼诸珍物;外廷大臣亦间有赐荷包一者,皆佩于貂裘衿领间,泥首宫门,以谢宠眷。
4.第五十三回:
贾母归了坐,老嬷嬷来回:“老太太们来行礼。”贾母忙又起身要迎,只见两三个老妯娌已进来了。大家挽手笑了一回,让了一回。
按“挽手”为旗礼。清吴振臣《宁古塔纪略》载,旗人重礼节:
相见惟执手,送客则手略曲,久别乍晤,彼此相抱,复执手问安。妇女辈相见,以执手为亲,拜亦偶耳。
5.第三十五回:
袭人见把莺儿不理,恐莺儿没好意思的,又见莺儿不肯坐,便拉了莺儿出来,到那边房里去吃茶说话儿去了。
按袭人“把莺儿不理”为满语语法句式“主 - 宾 - 谓”。
6.第五十四回:
凤姐儿便笑道:“宝玉,别喝冷酒,仔细手颤,明儿写不得字,拉不得弓。”宝玉忙道:“没有吃冷酒。”
按旗人入关以后渐弃旧俗,骑射荒废,朝廷屡次下谕,要八旗子弟熟习弓马。《清太宗实录》卷三十四载太宗皇太极训谕:
我国家以骑射为业,今若不时亲弓矢,惟耽宴乐,则田猎行阵之事,必致疏旷,武备何由而得习乎?盖射猎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国之经,朕欲尔等时时不忘骑射,勤练士卒,凡出师田猎,许服便服,其余俱令遵照国初之制,仍服朝衣。且谆谆训谕者,非为目前起见也,及朕之身,岂有习汉俗之礼?正欲尔等识之于心,转向告诫,使后世子孙遵守,勿变弃祖宗之制耳。
《康熙起居注》第二册载圣祖圣训:
朕谨识祖宗家法,文武要并行,讲肆骑射不可少废。故令皇太子、皇子等课以诗书,兼令娴习骑射。……近见众人及诸王以下其心皆不愿行猎,朕未尝不闻,但满洲若废此业,即成汉人,此岂为国家计久远者哉?
《清稗类钞》之“帝德类”:
王大臣当从龙入关时,无不弯强善射,满语纯熟,居久之,多骄逸自安。高宗知其弊,凡射不中法者立加斥责,或命为贱役以辱之,乡、会试,必先试弓马合格,然后许入场,故勋旧子弟,熟习弓马。金川、台匪之役,如明亮、奎林皆以椒房世臣用命疆场,上尝曰:“周以稼穑开基,国朝以弧矢定天下,何可一日废武。”
大抵著者虽明乎言之“假语村言”、“真事隐去”、“无朝代年纪可考”,而满洲八旗贵族世家之丧葬、祭祀、宴食、服饰、语言、骑射等民族血胤和文化暗码,还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破著者“障眼法”之功而显豁出焉。不宁唯是,曹雪芹为故布迷踪,还特意故布迷“踪”——脚。如同在官职中故意拟古,半古半今,故意淆乱;他在女人的脚上也大作手笔。张爱玲《红楼梦魇》第一章:
书中这么许多女性,只有一个尤三姐,脂本写她多出一句“一对金莲或敲或并”。第七十回晴雯一早起来,与麝月按住芳官膈肢,“那晴雯只穿绿苑紬小袄,红小衣,红睡鞋。”脂本多出末三字。裹脚才穿睡鞋。
祭晴雯的芙蓉诔终于明写:“捉迷屏后,莲瓣无声。”小脚捉迷藏,竟声息毫无,可见体态轻盈。
此外只有尤二姐,第六十九回见贾母,贾母细看皮肤与手,“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是个齐全孩子。……’”脂本多出“鸳鸯又揭起裙子来”一句。揭起裙子来当然是看脚,是否裹得小,脚样如何,是当时买妾惯例。
从张爱玲的犀利观察可以看出,未经程高本改窜、近于曹公原意的脂本,曹公是故意留下了多处“小脚”,以为全书之“马脚”,以坐实所谓“无朝代年纪可考”。(清人福格《听雨丛谈》卷七:“八旗女子,例不缠足。”)叹,曹公避祸自保之用心,亦可谅矣。
然而据唐德刚看来,曹公对“小脚”的闪烁模糊,其心理不仅仅是朝代避讳那么单纯,还有旗、汉文化审美上的冲突。唐氏《史学与红学》书中有一篇《曹雪芹的文化冲突》,便道此谛:
曹雪芹这位“旗人”,动笔来写“汉人”的历史社会小说,碰到了内心不能解决的矛盾。……满汉各行其是,既不通婚,亦不杂居。但是汉家文化是远迈旗人的,所以满人入主中原之后便迅速汉化。但是在这汉化过程中,他们也有所取舍。中华文化之糟粕有时也是污染不了他们的,“小脚”便是个突出的例子。旗人既然没有接受汉人的“小脚”,“小脚”在旗人作家的审美观念中,也就无“美”之可言了。但是曹霑是生在以汉族为主的文化环境中,《红楼梦》的主要读者也是汉人,他又怎能诟病“小脚”、甘犯众怒呢?可怜的作者无法消除他笔下和心头的矛盾,所以他只好模棱两可、避重就轻地回避这个敏感性极大的文化问题了。
读者诸公留意: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书中未便明言八旗底色,犹颇多遮掩;而高鹗在后四十回续书中便可谓是明诏大号,直言无所讳了。
1.第一百六回:
贾政……再查东省地租,近年所交不及祖上一半,如今用度比祖上更加十倍。
2.第一百七回:
贾母又道:“咱们西府银库,东省地土,你知道到底还剩了多少?他两个起身,也得给他们几千银子才好。”
明言“东省”,不讳满人。检《清史稿 列传二百七十二 文苑二》:
高鹗,字兰墅,亦汉军旗人。乾隆六十年进士。有《兰墅诗钞》。
则高鹗“亦汉军旗人”。是以纵笔“东省”二字有意不顾耶?抑无意而不察耶?
但曹雪芹心殇于家变,惊弓之鸟战战兢兢,未便明言八旗底色;而高鹗续书则无此一层心理创伤,故而不复顾及原著者之顾忌,直笔大书满洲底色。此亦程高本删除脂本“小脚”之所由耶?正如张爱玲《红楼梦魇》所指出的:“后四十回旧本的特点之一是强调书中所写是满人。”除前文所引两处“东省”外,他如第九十二回:
那奶妈子便说:“姑娘,给你二叔叔请安。”宝玉也问了一声“妞妞好?”巧姐儿道:“我昨夜听见我妈妈说,要请二叔叔去说话。”
按“妞妞”为满语“nionio”音译,即“女孩”之意。《清稗类钞》之“称谓类”:
“若闲散八旗,若内务府三旗,凡对于未嫁之幼女,皆称妞妞。”
或作“妞儿”。第八十四回:
那大夫……躬身回贾母道:“妞儿一半是内热,一半是惊风。……”……凤姐道:“你别在这里闹了,妞儿才好些。那牛黄都煎上了。”
第一百十七回:
王夫人道:“书上写的是什么病?”贾琏道:“……妞儿心里也明白,只是性气比她娘还刚硬些,求太太时常管教管教她。”
第一百十九回:
回来又见王夫人过来,巧姐儿一把抱住,哭得倒在怀里。王夫人也哭道:“妞儿不用着急……”
而同称呼巧姐,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便不肯作满语“妞妞”或“妞儿”,而是换为如“大姐儿”(凤姐唤)、“小姐儿”(刘姥姥唤)。譬如第四十二回,程乙本有句:“刘姥姥道:‘妞妞儿只怕不大进园子……’”此处“妞妞儿”,脂本各本、程甲本,皆作“小姐儿”,或“大姐儿”。显然,程乙本整理精细,准前书以后书,特为迁就后书之“妞妞”,而改前书。这恰好漏出了前后书非出一手的某种马脚。
——如上所征引论析,高鹗之不讳“东省”、直言“满语”,较之于曹雪芹,唯以隐曲暗作折射(如“提衣”、“拉弓”之类),正如揭去蒙娜丽莎之面纱,贾府之为八旗贵族世家之真面,暴露无遗矣。
前、后书还有一个明显变化,那便是丫鬟在主子前之自称。且以袭人向王夫人建言之类似语境为例说明。前书第三十四回:
袭人见王夫人这般悲感,自己也不觉伤了心,陪着落泪。又道:“二爷是太太养的,岂不心疼。便是我们做下人的伏侍一场,大家落个平安,也算是造化了。要这样起来,连平安都不能了。那一日那一时我不劝二爷,只是再劝不醒。偏生那些人又肯亲近他,也怨不得他这样,总是我们劝的倒不好了。今儿太太提起这话来,我还记挂着一件事,每要来回太太,讨太太个主意。只是我怕太太疑心,不但我的话白说了,且连葬身之地都没了。”王夫人听了这话内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我只说你不过是在宝玉身上留心,或是诸人跟前和气,这些小意思好,所以将你和老姨娘一体行事。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正和我的想头一样。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教别人知道就是了。”袭人道:“我也没什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就好了。”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这不过是我的小见识。……”
后书第九十六回袭人又向太太作拾遗补阙之建言:
那袭人同了王夫人到了后间,便跪下哭了。王夫人不知何意,把手拉着她说:“好端端的,这是怎么说?有什么委屈起来说。”袭人道:“这话奴才是不该说的,这会子因为没有法儿了。”王夫人道:“你慢慢说。”袭人道:“宝玉的亲事老太太、太太已定了宝姑娘了,自然是极好的一件事。只是奴才想着,太太看去宝玉和宝姑娘好,还是和林姑娘好呢?”王夫人道:“他两个因从小儿在一处,所以宝玉和林姑娘又好些。”袭人道:“不是好些。”便将宝玉素与黛玉这些光景一一的说了,还说:“这些事都是太太亲眼见的。独是夏天的话我从没敢和别人说。”王夫人拉着袭人道:“我看外面儿已瞧出几分来了。你今儿一说,更加是了。但是刚才老爷说的话想必都听见了,你看他的神情儿怎么样?”袭人道:“如今宝玉若有人和他说话他就笑,没人和他说话他就睡。所以头里的话却倒都没听见。”王夫人道:“倒是这件事叫人怎么样呢?”袭人道:“奴才说是说了,还得太太告诉老太太,想个万全的主意才好。”
读者诸君请注意,袭人于王夫人前之自称,前书作“我”,后书为“奴才”。按《清稗类钞》之“称谓类”释“奴才”:
满洲大臣奏事,同有称臣或奴才者。乾隆戊子下谕:“嗣后颁行公事折奏称臣,请安谢恩寻常折奏仍称奴才。”所以存满洲旧俗也。乃久之,满臣奏折无论公事私事,俱称奴才,以为媚矣。
当未入关以前,满洲曾贡献于高丽,其表文,自称后金国奴才。可见奴才二字之来历,实为对于上国所通用,其后逐相沿成习耳。
然不独满洲也,蒙古、汉军亦同此称,惟与汉人会衔之章奏,则一律称臣。
汉人之为提督总兵者,称奴才,虽与督抚会衔,而称奴才如故,不能与督抚一律称臣也。
王公府邸之属员奴仆,对于其主,亦自称奴才。
按史学大家陈垣援庵先生《陈垣史学论著选•释奴才》(有删节):
消融满汉之说出,于是有请满汉臣工一律称臣,不称奴才者。奴才二字何自出?陶宗仪《辍耕录》以为始于郭令公“子仪诸子皆奴才”一语,非也。骂人奴才盖北俗,中原无是语也。有之,自晋始。晋世五胡入中国,胡言遂载以俱来。……令公之为是语,盖亦久居塞外,习于胡言,犹今之操西语骂人者耳。陶宗仪以为此语始自令公,未之考也。
后于令公而为是语,则《五代史》:“董璋反,以书诱姚洪,洪不听。城陷,璋责之。洪曰:汝奴才,固无耻,吾义士肯随汝所为乎!”姚洪仕后唐,沙陀族也。是亦习于北俗,晋以前无是也。……
虽然,昔称奴才,以骂人耳,未有以自称者,更未有以称诸大廷者。犹古之有臣妾其名(《易》、《书》皆有之),亦以称宦官宫妾耳,未有以统称臣下也。自司马相如、蔡邕、刘琨、韩愈诸文人,始以臣妾二字入章奏,然亦只务为谀词,未尝以书衔焉。
至国朝,满洲大臣奏事,率称奴才,始以奴才书衔,为一朝之典制;汉大臣且不得与,盖亦循乎北俗也。……是皇上不欲汉人之称奴才,而以满人迁就汉人也。故满人称奴才,有时可以称臣;汉人称臣,无时可以称奴才。
揆诸《清稗类钞》及陈援庵先生之考论,大略可知四点:1.骂人奴才盖北俗,中原无是语也。2.自称奴才,甚至自称于“大廷”,为一朝之典制,为有清一代之创制,而为前之历朝历代所无。3.自称奴才为满洲“特权”,汉人尚无此资格与有荣焉。4.王公府邸之属员奴仆,对于其主,亦自称奴才,比于满洲内部对于其主爱新觉罗氏也。
由此可知,曹雪芹雅不愿泄露此书之八旗底色,故前书写袭人在太太前之自称为“我”,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打码处理;而后书则竟然予人一种《儿女英雄传》走错片场的错觉(按文康《儿女英雄传》又名《金玉缘》。清代护花主人(王希廉)、大某山民(姚燮)、太平闲人(张新之)三家合评之《红楼梦》,底本为程甲本,便名《增评补像全图金玉缘》。是则《红楼梦》与《儿女英雄传》,是一本书,皆《金玉缘》也^_^),袭人通篇的自称“奴才”——高鹗是生怕读者看不出来本书之“朝代年纪”吧!张爱玲《红楼梦魇•红楼梦未完》所论一针见血:“续书第九十二回‘宝玉也问了一声妞妞好’,称巧姐为妞妞,明指是满人。换了曹雪芹,决不肯这样。”按不妨套用张爱玲此语:“续书第九十六回,袭人于太太前,满篇的自称‘奴才’,明指是满人。换了曹雪芹,决不肯这样。”
但读者倘若真认为曹公前书中“朝代年纪”,烟云模糊隐晦不明,尚需待续书者明诏大号,恐不免为曹公所笑也。今细按红楼全书:
一、“生齿日繁”、“递解还乡”
尹伊君《红楼梦的法律世界》(商务印书馆,2007 年)之“楔子”: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借子兴口说道:
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
第七回中,还是这个冷子兴:
……因多吃了两杯酒,和人分争起来,不知怎的被人放了一把邪火,说他来历不明,告到衙门里,要递解还乡。
所谓“生齿日繁”,以及对“来历不明”者“递解还乡”,熟悉清代法律制度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乾隆时代的历史背景。中国人口在明末战乱后锐减,康熙末年还只有二千多万,经过清初的休养生息,雍正二年增长到三千多万,乾隆初期突破一亿,中期突破两亿,晚期达到四亿,这一人口记录一直保持到 1949 年。清承明制,实行保甲法,保甲条例规定,十户为牌,立牌长;十牌为甲,立甲长;十甲为保,立保长。每户岁给门牌,悬挂门首,“出注所往,入稽所来”。顺治、康熙时期,由于人口稀少,保甲制度只是虚于应付,并未真正落实。乾隆初年,人口暴长,“生齿日繁”,迁徙、流动加剧,仅北京就聚集了数十万流动人口,“昼则接踵摩肩,夜不知投归何所。”而且,正是在乾隆初年及其以后的保甲制度中,才出现并强调了对“来历不明”者的察究报告制度。
二、《续琵琶》
曹雪芹为免祸于文字狱,虽开卷便作“无罪声明”——本书“无朝代年纪可考”——不过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实则如果当时有文字狱高手,便可精确锁定曹雪芹必是在“谤讪朝政”。今细按红楼全书:
1.第二回有“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第二十六回有“唐寅”、第五十回有“仇十洲”,此为明代中叶;
2.第五十三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时,“正唱《西楼•楼会》这出将终”,此为明末清初袁于令所作《西楼记》中之一出;
3.第十八回,元妃省亲,点戏《乞巧》,此为与雪芹祖父曹寅同时人洪昇所作《长生殿》中之一出;
4.第五十四回,曹公借贾母之口,提到《续琵琶》——此为雪芹祖父曹寅之作。
以上“朝代年纪”一一可考,红楼故事的年代断限,可从“明代中叶”,到“明清之交”,再到“康熙年间”,一一下推。
又第四十二回,平儿送刘姥姥东西,道及“御田粳米,熬粥是难得的”。按清人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二十六:
康熙二十年前,圣祖于丰泽园稻田中,偶见一穗,与众穗迥异。次年命择膏壤,以布此种。其米作微红色,嗣后四十馀年,悉炊此米作御膳,外间不可得也。其后种植渐广,内仓存积始多。……作粥最佳也。
此亦可把红楼年代断限,推至康熙年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五十四回:
贾母指湘云道:“我像她这么大的时节,她爷爷有一班小戏,偏有一个弹琴的凑了来,即如《西厢记》的《听琴》,《玉簪记》的《琴挑》,《续琵琶》的《胡茄十八拍》,竟成了真的了。比这个更如何?”
又第四十七回:
贾母道:“我进了这门子,作重孙子媳妇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孙子媳妇了,连头带尾五十四年。”
合此二段回文而观,红楼故事的“朝代年纪”,更可从贾母青少年时期之康熙年间,再往下推“五十四年”至贾母老年时之乾隆初年。
三、金黄伞
第十八回元春归省:
少时便来了十来对,方闻得隐隐细乐之声。一对对龙旌凤翣,雉羽夔头,又有销金提炉焚着御香;然后一把曲柄七凤金黄伞过来,便是冠袍带履。
按《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乾隆十年谕:嗣后皇贵妃、贵妃仪仗内,红段曲柄繖(按同“伞”字)着改金黄色,妃嫔仪仗内,増用红段曲柄繖。钦此。
——显然,曲柄金黄伞,只能是乾隆十年后之皇贵妃、贵妃服用!
四、时宪书
第六十二回:
一时湘云赢了宝玉,鸳鸯赢了尤氏,袭人赢了平儿,三个人限酒底酒面,湘云便说:“酒面要一句古文,一句旧诗,一句骨牌名,一句曲牌名,还要一句时宪书上的话,共总凑成一句话。……”
按《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卷之二“雍正十三年”之“壬寅”条:
总理事务王大臣等奏、孟冬颁朔。时宪下一字、今拟易书字。称大清乾隆元年时宪书。下礼部、钦天监行之。
按清高宗名弘历,故“时宪历”于乾隆元年改称“时宪书”,避圣讳故也。故湘云口道“时宪书”,亦是作者有意无意泄露天机!
综上,《红楼梦》故事的精确断限,正在作者生活的乾隆朝初年。
此处可脑补“今上”十全老人拍案怒喝:“曹霑!他竟是把朕当小孩子瞒骗了!胆子真是太大了!”
由是,那些什么“《红楼梦》是晚明人所著、明末清初人所作”之类说法,可不攻自破矣。
《红楼梦》的作者,只可能是清代乾隆初年的旗籍世家子。
延伸阅读:
《红楼梦》中有没有反清复明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