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确实有一个对应的字:卌(U+534C),读作 xì(细)。《康熙字典》收入的是
(U+2098C)和
(U+2099C)。很明显,“卌”就是两个“廿”。
【一】“廿”、“卅”、“卌”
据学者考证,“廿”、“卅”、“卌”最初并非是如“一”、“二”、“三”、“百”、“千”、“万”那样的单字,而是所谓“合文” 【1, 2】,即把两个或多个单字写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
先来看“廿”、“卅”、“卌”字形演变过程。数量“十”在甲骨文中写作(以下古文字字形取自《古文字释要》)
等,即竖向一画;金文中写作
等。从古代算筹来理解,竖向“丨”表示数量“十”,与横向“一”表示数量“一”正相对应。
数量“二十”在甲骨文中写作
金文中写作
等,就是“竖向二画”,即“两个十”并列。所以《说文解字》解释“廿”为“二十并也”是很正确的。注意最后一个形体和今天隶楷中的“廿”已经完全一样了。
数量“三十”在甲骨文中写作(很像隶楷的“山”?不过“山”在古文字中写作另外的样子。)
金文中写作
就是“竖向三画”,即“三个十”并列。《说文解字》释“卅”为“三十并也”也很恰当。
于是可以想象古人如何写“卌”字了,不赘述。
很多学者认为“廿”、“卅”、“卌”是合文。比如石鼓文“为卅里”(《田车》),当读作“为三十里”,因为四字为句。这说明至少在石鼓文的年代,人们是把“卅”读作“三十”的。另外春秋晚期,出现了一种加“=”以专门表示“合文”的用法。而在战国文字资料里,有大量的“廿”、“卅”等字下加有合文符号“=”,这也是“廿”、“卅”、“卌”是合文的直接证据。
比如战国金文中(绿色圆圈内即为合文符号“=”):
简帛中:
从辞例上看,以上加“=”各字绝非重文,比如“廿=”就是“廿”,而不是“廿廿”。由此可知,至少在战国时期,人们还知道“廿”、“卅”、“卌”等是合文,读作二十、三十和四十,而不是单字【2】。直到秦汉之际,这些合文才逐渐发展为一字一音,被当作单字来用。
【二】其他数字合文
从已发现的甲骨文、金文、简帛,特别是货币文字来看,数量词从十几到几千均有合文。它们的构成方式与“廿”、“卅”、“卌”也是一脉相承的。当然,它们都没有像“廿”、“卅”一样传承下来。
下举数例,很有意思(揣摩一下祖先的思维方式)。古文字形取自高明《古文字类编》,“甲”表示甲骨文,“金”表示金文,“币”表示货币文,“简”表示简帛。最右边是个人的隶定,仅供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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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五铭,《两周金文数字合文初探》
【2】 汤余惠,《略论战国文字形体研究中的几个问题》